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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1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陈至立在气候变化立法者国际论坛表示
中国正在研究起草应对气候变化法

  据新华社天津11月6日电 (记者周润健) 气候变化立法者国际论坛6日在天津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在论坛开幕式上说,中国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起草中国的应对气候变化法,修改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

  陈至立说,今年以来,各种极端性气候事件在一些国家频繁爆发,广大发展中国家受气候变化的影响尤为严重,并因为气候变化而不能享受公平发展的权利。国际社会应该在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上对这些国家进行支持,以应对气候变化,抵御气候灾害。这既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规定,也体现了人类公平、理性和博爱的精神。

  陈至立表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必须坚持《公约》及其《议定书》的基本框架,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立法者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责任就是督促本国政府履行自己的承诺,采取应对气候变化的务实行动。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去年通过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根据这个决议的要求,中国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起草中国的应对气候变化法,修改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

  气候变化立法者国际论坛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与“全球议员和谐环境组织”联合召开,为期两天,共有来自英国、美国、巴西、加拿大、法国、德国、印度、印尼、意大利、日本、墨西哥、俄罗斯、南非、韩国、欧盟以及中国的16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名议员和代表出席,将就本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情况等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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