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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1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社会团体和国企“小金库”治理重点检查阶段全面展开

  本报北京11月5日讯 记者孙勇报道: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长刘建华在今天召开的中央单位“小金库”治理重点检查布置会议上表示,目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自查自纠已基本结束,下一步将进入重点检查阶段。

  刘建华通报了2010年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治理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他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深入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

  此次重点检查的内容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重点是2008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7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金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据介绍,为做好重点检查工作,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分别制定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点检查方案》和《社会团体重点检查方案》。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监管的国有企业“小金库”重点检查由上述单位分头具体组织实施。全国性社会团体和中央部门所属国有单位的重点检查由财政部、审计署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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