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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1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营河口区法院加强庭前调解工作

  本报讯 记者单保江、通讯员刘明 刘金涛报道:为进一步发挥法官助理在庭前调解中的作用,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法院出台了《关于法官助理在庭前准备加强调解工作的规定》。具体做法是,法官助理在法官的授权下主持庭前调解,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拟定民事调解书,经法官审核后送达,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及时转入庭审程序。《规定》明确了法官助理的职责,规定法官助理负责一般案件庭前准备及组织调解工作,提高诉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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