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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1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民解难纾困的贴心人
———追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鹿乡村综治协管员王绍精
本报记者 许跃芝 实习生 廖 晨

  王绍精是吉林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鹿乡村的党员,他还是一名综治协管员。在他生前不到3年的综治协管员工作中,王绍精成功调解了50余起纠纷,并在实践中总结出“调解十法”。

“他就是个热心肠儿”

  1945年2月,王绍精出生于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鹿乡村。1985年7月1日,王绍精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从此,他立志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党的事业而奋斗。

  王绍精的老伴王桂荣说,王绍精就愿意帮助别人,看见谁有困难,不管认识不认识,都会伸出援手,“他就是个热心肠儿!”

  2008年2月,已经63岁且身体有病的王绍精被村民们一致推选为鹿乡村八组综治协管员。从此,王绍精起早贪黑、废寝忘食的工作,他总有干不完的活。

  今年5月,十组老张家失火,病愈刚出院的王绍精披上衣服就往外跑。看着张家烧焦的房子,他掏出身上仅有的300元,还利用村里广播,组织全村人为老张家捐款、修房屋。当老张拿着捐款准备重建新居时,王绍精却因劳累过度再次住进了医院。

  自从当上综治协管员,王绍精就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告诉了全村人,让大家“有事找老王”。他有一台旧摩托车,外出办事或调解纠纷,他都是骑着摩托车去。双阳区综治办主任王芙芗告诉记者,王绍精生前经常受邀外出介绍工作经验,每次都坚持自己坐客车或骑摩托车,从不要求组织给解决路费问题。

“老王的威信是干出来的”

  作为综治协管员,最让群众信服的,还是王绍精的调解能力。王绍精擅长用最平实的语言,把自学的法律知识运用到调解工作中去。“作为乡村综治协管员,老王的威信是干出来的。”王芙芗说。

  为了做好综治协管员的工作,王绍精自费购买了法律书籍,坚持自学。调解前,他总是先把相关的法律条文梳理在案,通读背熟,甚至反复演练。每调解完一个案件,他都认真做好笔记,进行总结归纳。根据工作实践,他逐步总结出背对背调解法、灌溉调解法、冷却调解法、减量调解法、嫁接调解法等“调解十法”。

  2009年,鹿乡村安装了大喇叭。一有时间,王绍精就利用喇叭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田间地头、小卖店、村头的大榆树下,都成了他普法宣传的课堂,这一普法宣传形式被群众称为“老王说事”。由于口碑好,全省“平安之声”村民联防互助网工程竣工后,特意开通一个普法专栏,名字就叫“老王说事”。王绍精生前共录制了5期节目,播出后在群众中反响非常好。

  担任综治协管员2年多时间,王绍精运用自己总结出的“调解十法”共调解矛盾纠纷50多起,成功率达100%。鹿乡村的村风村貌全面改善,文明水平全面提升,成为远近闻名的平安村、文明村。

  今年7月12日,不到66岁的王绍精因病去世。生前他曾荣获“模范共产党员”、“综治维稳标兵”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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