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不论是美国还是欧盟,他们都非常重视低碳技术及其产业发展,您认为低碳技术领域的全球专利态势是否会和传统高技术产业一样,竞争激烈,或是更加激烈?
陶鑫良:无论是新兴技术领域,还是传统技术产业,知识产权的正当竞争和不正当竞争都愈演愈烈。知识产权竞争形势尤其是其中的专利竞争态势,已经成为重要的科技、经济、文化问题,而且稍“不小心”就会演化成国际问题。
低碳技术等新兴战略产业,势必成为新一轮全球化知识产权博弈的大舞台及专利竞争的主战场。处于清洁能源等新兴技术领域先发地位和相对优势的发达国家,无论是美国的公司,还是欧盟的企业,都凭借其多年来已经积累的知识产权经营经验及技巧,早已开始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各个主要专利地域布局,而且还将持续布局。和传统高技术产业一样,知识产权的纠纷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并不在乎官司的输赢和赔偿,而是更深层次的商业利益博弈和市场份额争夺。
记者:很多新兴产业,在刚开始投入研发的时候,因为技术路径尚不明朗,所以风险很大,有很多高技术公司认为,技术决策风险是公司最大的风险。
陶鑫良:与其说“技术决策风险是公司最大的风险”,还不如说“经营决策和技术决策中的知识产权风险是公司最大的风险”。如今技术决策风险,不但要系统考量相关技术本身的选择优化和企业相应发展的可能空间;而且同时一定要全面进行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的风险预测和风险评估。不但要从单纯技术层面上去考量这一技术决策“做不做得出”和单纯经济层面上去考量这一技术决策“划算不划算”,而且还一定要考量这一技术决策“会否触及竞争对手知识产权高压线”。
我国企业在进行技术决策时,一定要重视进行知识产权风险决策,要进行专利风险的预测、评估及其应对部署。同时,我们应当精心培育和铸造核心专利和关键知识产权,优化运用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益,讲究知识产权战略战术。
记者:从目前我们得到的数据显示,我国低碳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多产生于高校院所,您认为这是新兴产业的特点吗?
陶鑫良:上世纪80年代末我曾经在上海工业大学科研处担任过几年副处长,主管科技开发和成果专利。那一段工作经历更使我深深感受到,高等院校是我国新兴技术的孵化器和新兴产业的策源地。鉴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科研体制的历史惯性和高等院校的相对优势,迄今我国高校一直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主力军之一。
一方面,我认为高等院校往往处于实验室研究以及部分中试研究阶段,其研发成果与产业化实施常常还有一段距离;尤其对于低碳技术等新兴领域,相应技术的成熟度和实施性可能更为不足,其产业化实施不但需要符合条件的企业界的资金支持,同时也需要相应的企业生产组织的帮助。但是,我国迄今仍然缺乏市场化的高校与企业之间科研合作或产业化对接机制和知识产权分享机制。所以,我认为,应当继续发挥行政推动的惯性作用,结合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促进他们之间的对接对口、互惠互利,应当通过细化和公平的知识产权归属或者分享的合同约定,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记者:我们注意到,一些发达国家非常重视与中国在低碳技术领域的合作,希望共享技术,特别强调专利成果,您怎么看待他们的愿景和我国在其中的利益?
陶鑫良:当刚听到哥本哈根“低碳经济”大讨论之时,您知道我首先想到的是什么?当时我第一反应是,如果真的形成了“低碳经济”及其“低碳技术”的世界新标准,要达到这个新标准,我们将要使用和购买多少发达国家与跨国公司的专利技术,要支付多少专利使用费或谓权利金?我国和我国企业有没有足以全部或者部分与其“交叉许可”和相互交换的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我国在知识产权使用费方面存在的“差价”缺口究竟是多少?
在低碳技术领域的合作,如果在公平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友好技术合作包括专利技术合作,进行知识产权交易,分享知识产权权益,我们应当积极予以欢迎。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每个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及其法律制定、政策设计,首先应立足于本国的国家利益,多是在顺应国际规则之刚性架构之下,利用其相对有限空间来最大限度地积极维护本国及本国企业的利益。既要遵循知识产权国际规则,顺应世界潮流,更要适应目前本国科技、经济、文化与社会基本形势,最优化地维护和强化本国及本国企业的利益最大化。所以,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低碳经济”和“低碳技术”的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是需要我国政府和企业共同应对“低碳时代”到来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