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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1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西安市雁塔区:
积极创新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机制

  本报讯 记者张毅、通讯员许瑾报道:地处城乡接合部的西安市雁塔区近年来积极开展“让辖区百姓共享发展成果活动”,创新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机制,在陕西省率先统一了低保、医疗、教育、临时救助城乡标准,实现了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一体化,辖区13万农民和城镇市民实行统一社会救助标准。

  以最低生活保障发放标准为例,该区将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430元提高到2760元,即每人每月230元;取暖费由每户每年100元提高到360元,即一个采暖期按4个月计算,每月90元。现在,雁塔区农村困难群众低保的月补助额平均增加了84元,提高了116.6%,其他救助项目的补助额也平均提高了50.3%。以一个四口之家为例,全年增加救助额4500元左右,增幅逾130%。

  同时,雁塔区结合社会救助一体化工作,由区民政局在辖区内创新开展“三个三”活动,提出在全区实现“三统一、三覆盖、三实现”。“三统一”即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程序;“三覆盖”即社会救助覆盖全区城乡,覆盖全区居民,覆盖所有的救助项目;“三实现”即实现救助无盲点,实现城乡一体化,实现民生大提升。今年,雁塔区的农村低保不再按季度发放,改为按月通过银行卡发放,医疗、教育、临时救助等只要符合条件、程序完善,随到随办。

  重民生、保稳定、促发展。雁塔区把农村的低保标准提高到城市同等水平,把城市现行的所有救助制度扩大到农村实施,并规定以后不论是上级还是本区出台的任何一项社会救助政策,贯彻落实时都一律实行城乡一体,所需资金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弥补。同时,实行社会救助城乡一元化,提高农村低保和相关救助标准,市里规定承担的比例和金额不变,所增加资金,全部由雁塔区财政负担。据统计,今年1月至9月,全区共发放农村低保金43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42.6万元,增幅达131%。医疗、教育、临时救助累计向2871人发放救助金52.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6.5万元,增幅达101%。以上各项救助共发放资金483.8万元,同比增加269.1万元,增幅达125.4%。

  随着“三个三”活动的深入开展,雁塔区农村低保家庭不但补助标准得到普遍提高,而且救助项目更趋完善,覆盖的地域和人群也将更加广泛。据了解,目前全区农村没有一个符合低保政策的困难群众应保而未保,没有一个救助对象遗漏享受任何一项救助。雁塔区已基本实现社会救助全面覆盖,管理更加科学,程序日趋完善,救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目标。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下一步,雁塔区民政部门还将着手调查研究农村五保老人、城市孤老集中供养以后补助标准的调整和农村低保提标以后出现的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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