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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0年10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耕地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本报记者 黄晓芳

  在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复兴乡的万亩猕猴桃基地,一排排猕猴桃树望不到边际。作为成都市首个土地整理试点项目,这里14000多亩土地通过综合整治,新增耕地1948亩。

  这只是近年来我国加大耕地保护的一个缩影。“十一五”期间,我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

  200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目前,绝大多数地方政府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已连续3年开展对省级政府履行耕地保护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朱留华表示,“十一五”期间,各地创新方法,使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大大增加。目前,四川成都、广东佛山等地已设立耕地保护专项资金,每年给予农户每亩200元到500元的经济补贴,有效调动了广大农民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建设占用耕地总体占补平衡

  “十一五”期间,国土资源部门通过严格执行补充耕地以项目形式实施、建设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挂钩制度,实现了“占一补一”。2006年至2009年,全国共计补充耕地面积1600多万亩,多于同期建设占用的1250多万亩耕地。

  与此同时,我国实现了耕地“先补后占”和“边补边占”并存局面向全面实行“先补后占”的转变。目前,97%以上的建设项目做到了“先补后占”,逐步形成了对耕地占用的倒逼机制,客观上使建设用地单位为降低用地成本而不占或少占耕地,有效保护了耕地资源。

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

  “十一五”期间,我国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建设了一批高产稳产农田。截至目前,各种涉农涉地资金用于整治土地6000多万亩,新增耕地2000多万亩,使农田产出率平均提高10%至20%,生产成本降低5%至15%。

  据了解,2008年以来,国土资源部会同财政部,在吉林、新疆、宁夏、黑龙江和四川汶川地震灾区等地实施了10项土地整治重大工程;2010年,国土资源部会同财政部,与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等省份签订协议,支持开展10个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10个重大工程及10个示范建设,计划投资1000多亿元,用5年左右时间整治6000多万亩土地,将补充耕地约1000万亩。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耕地保护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发展对国土资源的需求持续上升,这就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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