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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0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门槛进一步降低 范围进一步扩大
福建将超额完成保障房建设目标
记者陈煜

  本报讯 记者陈煜报道:近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各有关部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截至9月30日,福建全省各类保障性住房已开工68881套,已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6.38万套责任目标;各类棚户区改造已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43304户,签订率为89.4%。

  今年年初,福建省继续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同时,降低了保障门槛,扩大了保障范围,原则上将人均收入在当地城市低保标准3倍以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左右的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此外,福建把棚户区改造与住房保障有机衔接,健全对特殊困难家庭的保障制度。福州、厦门都设定45平方米为最低住房保障面积;泉州市规范拆迁时房屋建筑面积人均不足20平方米的,按照人均20平方米安置,需要过渡安置的,临时过渡补助费按照标准的120%发放;漳州市对生活困难户的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少于30平方米的,按照30平方米安置,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不足50平方米的,按照50平方米安置。

  在资金上,福建省建立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共安排各类补助资金7亿元;在用地上,今年上半年,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用地供应1889亩,占全省各类住房用地供应面积的14.4%。此外,保障性住房建设在税费上也给予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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