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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0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全覆盖
记者陈煜

  本报讯 记者陈煜报道:近年来,福建省持续加大投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共有3546.43万人参加各类医保,城乡居民参保任务提前完成,基本实现了“全民医保”的既定目标。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1139.87万人,提前实现参保率达90%以上的工作目标;新农合参加人数达2406.56万人,参合率达98.17%,所有设区市参合率均达到95%的医改目标。

  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福建省的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省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水平年人均达到80元。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既定目标,50%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统筹地区新农合费用报销比例提高了近6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范围扩大11个,未成年人另加3种;新农合门诊特殊病种扩大到10种。同时,全省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医保问题得到有力解决,省级财政加大投入,安排7.5亿元专项资金,确保各地在去年底前将上述人群纳入医保范围。此外,针对低保、五保人员等困难群体,福建省加大了医疗救助力度。去年,全省城市医疗救助累计20347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900.2万元,占当年筹资额的92%;农村医疗救助累计77766人次,支出4600.2万元,占当年筹资额的139%。同时,支出救助资金1613.1万元,资助82.5万人参加新农合。

  今年,在资助所有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扶人员参保的基础上,福建省将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纳入了医疗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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