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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0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广告业进入“黄金发展期”
广告业30多年来年均增速达到30.8%,成为我国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
记者敖蓉

  本报成都10月17日电 记者敖蓉报道: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办,中国广告协会等承办的第十一届西部博览会“美宁”中国广告(国际)发展论坛今天在成都举行。论坛以“合作、发展、感恩、共赢”为主题,吸引了来自国内外广告界、传媒界、教育界、企业界及政府部门的约300名代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凡在论坛上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广告业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壮大,目前已进入“黄金发展期”。

  “30多年来,广告业年均增速达到30.8%,成为我国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刘凡说,“我国广告业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呈现出明显的正相关性,尽管近几年来整个产业进入转型发展阶段,增速逐渐放缓,但持续增长的势头依然明显,营业额年均增速仍然保持在11%左右。”

  2009年,我国广告营业额已达到2041亿元,广告经营单位20万户,广告从业人员133万人,广告市场的总体规模进入世界前列。

  刘凡同时指出,由于我国广告业是改革开放后才恢复发展的,起点低、历程短,总体上还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

  目前,全国广告营业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只有0.6%,远低于发达国家2%的水平;广告营业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75%,不及发达国家的一半;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突出,中、西部地区的广告营业额不足全国的四分之一;产业创新意识和能力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缺乏具有国际运作经验的高端人才以及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大型广告企业;市场经营秩序不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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