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发卿报道:2007年6月至2009年底,海南省累计完成海防林造林15.8万亩,退塘还林1.6万亩,造林涉及海岸线长780公里。至此,海南用了3年时间,完成了5年的海防林造林和退塘还林总任务,被称为“绿色生命线”的海防林建设基本实现了断带合拢、窄带加宽、残带增强的目标。
几年来,海南省陆续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海防林建设地方法规,如《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海南省林地管理条例》和《海南省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规定》等,同时,建立海防林专管员制度,招聘专管员600名,对海防林带进行专人专职管护。海南省政府每年组织督查组,对全省海防林建设进行督查,制定海防林造林典型设计、造林技术标准和造林更新检查验收办法等,确保了造林质量。
此外,海南省各有关部门积极落实退塘还林专项资金,对退塘还林企业和农户进行适当补助,并实行“先填塘多补助、后填塘少补助、2010年填塘不补助”的机制,全面推进退塘还林工作的有效开展,目前全省退塘还林面积达1.6万亩。
据了解,海南省下一步将加强海防林质量改造,把纯林逐步改造成混交林,建设接近自然、比较稳定和景观生态型绿色屏障。把海防林真正建设成为集生态、景观和经济效益为一体的千里“绿色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