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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0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统一救助对象 统一救助标准 统一救助限额
沈阳城乡医疗救助一体化
记者孙潜彤

  本报讯 记者孙潜彤报道:沈阳市探索建立“城乡医疗救助一体化”新模式,对城乡贫困群体的医疗救助,实现了统一救助对象、统一救助标准、统一救助限额的“三统一”,让更多的老百姓受益。实行统一救助限额后,今年最高救助限额为5500元,明年则提高到6000元。

  今年4月,沈阳市出台《沈阳市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意见》,在辽宁省率先对城乡贫困群体的医疗救助实现统一救助对象、统一救助标准、统一救助限额。统一救助对象,明确为救助城乡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在统一救助标准上,门诊救助均为80元;住院救助均是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15个百分点给予救助。

  政策实施后,沈阳特困居民可以享受到门诊、住院、特慢病救助等更多的优惠救助政策。医疗救助新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减轻了特困群体的经济负担。截至目前,沈阳市已经对2698人实施了救助,救助资金达4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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