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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9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高法全面部署量刑规范化改革
规范法律量刑标准 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记者许跃芝

  本报三亚9月16日电 记者许跃芝报道:全国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会议今天在海南三亚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全面部署量刑规范化改革。

  定罪和量刑是刑事司法审判的两个基本环节。近年来,量刑中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同时量刑过程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记者从会议上获悉,指导全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两个规范性文件《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将从2010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试行。这标志着量刑改革即将进入全面试行阶段。

  据了解,“规范自由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是党中央根据新时期新形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司法改革部署,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负责,与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等单位共同落实。去年6月1日起,全国共有120多家指定法院开展了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选择了常见、多发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抢劫、盗窃、毒品等15种犯罪进行量刑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说,引入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是改革的一大亮点。在试点中,检察机关的公诉人提出量刑建议,其中包括对被告人处以刑罚的种类、刑罚幅度、刑罚执行方式及其理由和依据。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建立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也是改革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允许并组织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就量刑问题发表量刑意见;另一方面,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阶段,保障量刑程序的相对独立性,实现阳光审判、透明司法,更有利于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评判,有效地避免了“暗箱操作”现象和案外人为因素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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