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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9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巴塞尔委员会成员就全球银行业资本新规则达成一致
记者王信川

  本报北京9月13日讯 记者王信川报道:由27个国家银行业监管部门和中央银行高级代表组成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12日宣布,各方代表就《巴塞尔协议III》的内容达成一致。根据这项协议,商业银行必须上调资本金比率,以加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

  根据《巴塞尔协议III》规定,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2%提高至4.5%。

  另外,各家银行应设立“资本防护缓冲资金”,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2.5%,该规定将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之间分阶段执行。

  《巴塞尔协议III》是近几十年来针对银行监管领域的最大规模改革。各国央行和监管部门希望这些改革能促使银行减少高风险业务,同时确保银行持有足够储备金,能不依靠政府救助独自应对今后可能发生的金融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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