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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9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障性住房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天津住房保障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武自然

  “十一五”期间,天津市累计向41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是“十五”期间的9倍,占城镇家庭的20%。其中,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2400万平方米、33.5万套,发放租房补贴7.5万户。通过各种政策投入住房保障资金229亿元,是“十五”期间的9倍;保障性住房供地达到“十五”期间的12倍;保障性住房建设量占天津市住宅建设量的30%。

  天津市委、市政府20项民心工程之一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速度明显加快,住房供应结构得到明显改善,不但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而且提前实现了对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原则上通过实物配租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目标,各项保障指标处于全国前列。 

多管齐下

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

  天津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居者有其屋”这条民生主线,不断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并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建设理念,促进保障性住房平稳健康发展。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下发后,天津市迅速启动了住房保障工作。为使人民群众住上房,天津市制定并实施了住房保障5年发展规划(2 0 0 8—2 0 1 2),初步形成了政策明晰、分层保障的住房保障体系。仅仅两年时间,天津市住房保障便有了骄人的成绩:保障范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群众受益户数等指标居全国前列。

  在积极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过程中,天津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加快。上半年天津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面积占到了住宅开工建设总量的36%。今年天津保障性住房共需建设用地389公顷,截至7月底,已供应353公顷,占91%,位列全国第一。

  保障性住房既为住房困难者提供了住房保障,也为他们的生活提供了方便,这是天津保障性住房的一大亮点。天津市的保障性住房大多建在外环线以内的主城区,这在全国特大型城市中并不多见,广受群众称赞。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许南说,这主要是因为天津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把改善中低收入群众住房条件列为每年度20项民心工程的首要任务,并将涉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危陋房屋改造工作责任目标分解到各区县,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全面落实了管理责任制。据了解,2007年以来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2405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量达到全市住宅建设量的30%以上。

  天津除陆续出台廉租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四项政策外,今年还启动公共租赁房工作,形成了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这些措施,从根本上确保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也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重要作用。

品种丰富

确保困难群众全覆盖

  廉租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四项保障制度的出台,使天津市各类群体的住房有了保障,而且保障面和覆盖面逐年扩大。

  2008年,廉租房实物配租范围,由天津市内六区享受低保和优抚待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的拆迁“双困”家庭,扩大到非拆迁家庭中享受低保且住房困难的孤老、大病、残疾家庭。2009年进一步扩大到天津市内六区全体享受低保和优抚待遇的住房困难家庭,即城市最低收入家庭。目前天津市已有5895户取得配租资格,搬进新居。

  “今年天津将廉租房实物配租范围,由最低月收入450元低保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的重残和双残住房困难家庭,在全国先期实现国家‘关于到2011年对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通过实物配租解决住房问题’的目标,其目的就是让双困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吴延龙对记者说。

  天津的经济适用房主要面向危陋房屋和“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的家庭,对拆迁特困户,托底保障每户有一套安置房。目前天津市正在制定公共租赁房政策,丰富保障性住房的品种。

  2009年,天津市的限价商品房申购范围已放宽到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家庭,以及男性超过25岁、女性超过23岁且上年收入在4.5万元以下的单人户。限价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比周边或同地区的同等条件普通商品房价格低20%。截至目前,全市已上市销售限价商品房近3万套。

  记者采访获悉,目前天津正在制定“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拟通过面向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房实物配租补贴、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房租房补贴和面向非拆迁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夹心层”家庭的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等“三种补贴”。不断加大提供“三种住房”的延长线,向最低收入、低收入、中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及危陋房屋拆迁改造五个层面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多种形式的住房保障,使天津市住房保障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倘若“十二五”期间这一目标得以实现,天津市将新增“三种补贴”7万户,享受补贴家庭比“十一五”增加93%,新建“三种住房”45万套、3100万平方米,比“十一五”增加34%,共有47万户家庭享受到住房保障。预计到“十二五”末,累计为80余万户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保障。

资金筹集

在全国率先进行探索

  天津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除财政投入、土地出让收益提取、减免税费等方式外,天津市还通过创新机制,在全国率先探索多渠道保障房资金筹集,为解决建设资金问题拿出新的办法。去年3月,天津市成立了全国首家保障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起了危陋房屋拆迁和安置房建设投融资的大任。

  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项投资,封闭管理,安全还款,是天津保障住房建设投资公司运作的特点。公司采取股权多元化方式构成,市和相关区共同出资组建,去年4月17日揭牌,注册资金50亿元。

  公司以拆迁地块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封闭贷款,与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为牵头的15家银行组成的银团贷款额度200亿元、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共签订贷款额度100亿元。启动了河北区小王庄、国印新村、红桥区铃铛阁、双环和河东区阳光里、河西区小海海地、河东区鲁山道两个简易小楼和“城中村”改造项目。

  天津保障住房建设投资公司为帮助困难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真正把钱花在老百姓身上,根据每片具体情况,会同各区制订了有针对性的帮扶补助办法,对生活困难、住房面积小的特困家庭,实行托底救助,保障每户一套安置房。依据这种方法,天津市从今年起将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46个“城中村”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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