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水利部正在会同有关部委抓紧编制1836个县的非工程措施实施方案,力争用3年时间实施完成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初步建成覆盖全部山洪灾害防治区的监测预警系统等非工程措施体系,使山洪灾害防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近几年,山洪灾害已经成为防洪减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水利部会同有关部委编制的《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涉及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大山丘区,共有274个地级行政区、1836个县级行政区。规划措施以监测、通信预警、防灾减灾预案、政策法规和管理等非工程措施为主,结合山洪沟、泥石流沟、滑坡治理等工程措施。
根据国务院《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批复要求,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2006年水利部组织开展了以监测、通信预警、防灾减灾预案为主的非工程措施试点建设,2009年将试点范围扩展到103个县(市、区)。通过积极努力,完成了103个县的试点建设任务并投入试运行,试点建设效果明显,基层干部群众防灾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
此外,江西、湖南、浙江等地积极扩大试点范围,在今年遭受多次强降雨的情况下,通过系统准确发布预警,共提前转移群众约300万人次,避免灾害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建设对于有效防范重大山洪滑坡、泥石流效益巨大,其做法非常适合我国国情。
目前,水利部正在会同有关部委抓紧编制1836个县的非工程措施实施方案,力争用3年时间实施完成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初步建成覆盖全部山洪灾害防治区的监测预警系统等非工程措施体系,使山洪灾害防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下一步,我国山洪灾害防治将重点做好以下3个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实施《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以规划和试点为基础,组织编制1836个县的非工程措施实施方案,用3年时间初步建成覆盖全部山洪灾害防治区的监测预警系统等非工程措施体系,全部完成县级及以下基层的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
二是对严重威胁城镇等集中居民点、重要设施安全的山洪沟,逐步开展工程治理。
三是继续大力加强基层干部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迅速提高防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