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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9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银监会:
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
记者赵晓强 王璐

  本报北京9月9日讯 记者赵晓强 王璐报道:中国银监会今天宣布出台《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加强对信托公司的风险监管。

  《办法》明确要求信托公司计算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并且持续要求信托公司净资本与其风险资本的比值不小于100%,由此建立了风险资本与净资本的对应关系,使各项业务的风险资本均有相应的净资本支撑,促使信托公司将有限的资本在不同风险状况的业务之间进行合理配置,引导信托公司根据自身净资本水平、风险偏好和发展战略进行差异化选择,实现对总体风险的有效控制。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信托业管理资产规模快速扩张,已从2007年初的3606亿元发展到2009年底的2万亿元。目前,信托公司平均管理的资产规模约为400亿元,个别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已达净资产的50倍以上。与此同时,部分信托公司的内控和风险管理能力并没有及时跟上,单体信托项目风险时有发生。这位负责人表示,为有效控制信托公司的盲目扩张,防范风险,需要更有效的监管工具来弥补监管手段的不足,即通过实施净资本监管进行必要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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