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经济特区要继续促进社会和谐,努力为推动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对于这一重要精神,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社会事业发展和良好社会环境密切相关。
经济特区快速发展的30年,也是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30年。各经济特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诸多领域都取得了巨大成就,在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方面也探索出不少新鲜经验。发展社会事业、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既是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也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实践证明,没有社会事业发展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相协调,没有相应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制度等相配套,就难以有效推动科学发展。当前,经济特区已经具备了不少加快发展社会事业、进一步改善民生的物质基础和条件,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推动这方面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中的相关要求,我们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一是按照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加快构建覆盖全体居民的终身教育体系、就业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系、住房保障体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在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加大政府对公益性社会服务的投入力度,加强基本公益性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公益性社会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向城乡居民广泛提供养老、体育健身、文化娱乐、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等方面的社会服务,不断提高公益性社会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公益性社会服务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是全面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三是探索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和谐企业、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创建活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