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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9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财政部等六部门发通知:
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记者庄光平

  本报讯 记者庄光平报道:日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通知》对于推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将产生实质效果,从而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业内专家分析,《通知》是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各类担保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一份重要的指导性文件。这对于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管理体系,有效开展中小企业无形资产抵质押,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推动产权结构优化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从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协同推进机制,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机制,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管理体系,建立有利于知识产权流转的管理机制等五个方面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建立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协同推进机制。《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银监、知识产权、工商行政、版权、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有效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机制。

  二是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服务机制。《通知》提出,从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服务机制角度,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的融资价值,积极引导和支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开展多种模式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扩大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尤其要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开展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信贷业务,对中小企业以自主知识产权质押的贷款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国家财政担保资金政策对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业务给予支持。

  三是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通知》要求各地银监部门指导和支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体系,创新授信评级,建立知识产权质押物价值动态评估机制。引导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构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点的风险补偿和尽职免责机制。

  四是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管理体系。《通知》要求有关部门根据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管理的意见,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管理制度,加强评估质量管理,防范知识产权评估风险。指导商业银行、担保机构、中小企业等评估业务委托方,充分关注评估报告披露事项,按照约定合理使用评估报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要加强相关评估业务的准则建设和自律监管,合理收取评估费用。要在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框架下,针对各类知识产权制定具体的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形成完整的知识产权评估准则体系。

  五是建立有利于知识产权流转的管理机制。《通知》提出,知识产权部门要建立动态信息跟踪和沟通机制,及时做好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强化知识产权质押后保护,为商业银行、担保机构、质押评估委托方等提供必要的信息咨询服务。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积极引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进行质押融资,提高其知识产权参与资产评估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同时,要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充分依托各类产权交易市场,引导风险投资机构参与科技成果产业化投资。探索知识产权许可、拍卖、出资入股等多元化价值实现形式,支持商业银行、担保机构质权的实现。

  工信部中小企业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出台不仅是开展中小企业无形资产质押融资的一个突破,也是引导、保护和积极利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具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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