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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9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涟水国税局
完善措施力推新兴产业发展

  本报讯 江苏涟水国税局日前对全县新兴产业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专属档案及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备忘录,制定和完善了各项服务措施,以全力推动全县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的发展。

  据介绍,涟水国税局对于从事信息技术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的企业,制定了及时兑现税收优惠政策。申请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享受15%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工资总额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对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对销售自行开发生产软件产品企业,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对符合条件的动漫企业、集成电路企业、软件企业,全面、准确、及时兑现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符合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实行产品免征、即征即退50%或先征后退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对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按10%抵免所得税。

  同时,涟水国税局进一步精简办税流程、简化资料报送,拓展“网上办税服务厅”、主动开展咨询服务等,以提高办税效率,支持新兴产业企业做大做强。

            (程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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