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4下一版 2010年9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向在乡抗日老战士每人发放3000元补助金
记者孙勇 陈郁

  本报北京9月3日讯 记者孙勇 陈郁报道: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体现党和国家对为取得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老战士的关怀,今年我国将向在乡抗日老战士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据介绍,此次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对象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入伍、目前健在的在乡抗日老战士,发放标准为每人3000元。发放资金由中央财政拨付。

  民政部、财政部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迅速组织实施向在乡抗日老战士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补助政策,确保补助金及时发放到位。同时,各地要加强对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到资金发放公正、公开、透明,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