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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8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获批进一步深化粤港紧密合作
记者杨阳腾

  本报讯 记者杨阳腾报道: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明确把前海建设成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

  根据国务院《批复》,《规划》实施要在“一国两制”框架下,进一步深化粤港紧密合作,以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我国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为全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充分发挥香港国际经济中心的优势和作用,利用前海粤港合作平台,推进与香港的紧密合作和融合发展,逐步把前海建设成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在全面推进香港与内地服务业合作中发挥先导作用。

  《批复》要求加强统筹规划,集中优势资源,发展总部经济,促进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增强资源配置和集约利用能力,把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成为全国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基地和具有强大辐射能力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引领带动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升级。要进一步发挥经济特区先行先试作用,以前海现代服务业的开放发展为契机,积极探索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全国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提供新经验。

  《批复》指出,广东省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前海现代服务业对珠三角产业升级的引领带动作用。深圳市抓紧组织落实《规划》实施工作,进一步健全民主法制,充分利用全国人大授予的经济特区立法权,为前海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优良的法制环境,超出授权范围的立法要按规定报批。

  《批复》还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进一步加强对前海开发建设的支持和指导,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广东省、深圳市等有关方面参加的协调机制,帮助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相关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促进前海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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