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的2010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自2003年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启动以来,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能力不断提高,资本约束理念日益强化,资本约束机制初步建立,有力地促进了我国银行业的稳定发展,增强了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力度。
2004年6月正式通过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出了“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的监管要求。到2007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上升到8.4%,首次达到国际监管水平,其中达标银行161家,达标银行资产占商业银行总资产的79.0%。2009年末,我国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1.4%,239家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全部达标。资本充足率的逐年提高,反映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逐步提升。
如何构建一个有效的资本管理体系,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核心所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目的是发挥资本约束机制,使资本增长与风险资产的扩张相匹配,提高银行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强化资本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率,有助于推动商业银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使其有序扩张资产规模,走效益、质量、规模协调发展的道路。
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在良好的经济环境下,利润增长较快,增加了银行扩大资产规模的动力,特别是风险权重较高的信贷资产快速增长,大量消耗资本,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资本充足水平下降。如果资本规模对资产扩张的约束机制不能充分发挥,就可能出现“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的现象,就不利于银行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此外,大型金融机构集中筹集资本也会对资本市场形成冲击,反过来会加大资本筹集的难度、提高筹资成本。因此,仍需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资本约束的理念和相关措施,进一步强化资本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资本运用效率。
近一年多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我国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银行信贷规模快速增长,较好地满足了实体经济对信贷资金的合理需求。但是,随着信贷投放的快速增长,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呈下降趋势。监管部门相应提高了对商业银行资本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加之新巴塞尔协议将逐步实施,以及国际金融危机后全球资本监管要求趋于提高等因素,强化资本约束机制、提高资本运用效率,进一步完善我国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和约束机制的要求就显得更加迫切。
强化资本约束,提高商业银行资本运用效率,有利于确保银行体系稳健运行、缓解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压力、调整我国融资结构和防范金融体系系统性风险,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当前,应根据我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借鉴国际金融危机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等国际组织提出的资本监管理念和方法,继续优化资本监管体系,在不断完善资本补充机制,强化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和内部积累能力的同时,进一步深化资本约束理念,真正建立起资本约束的长效机制,提高商业银行资本运用效率。
一是要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和节奏,使信贷增长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研究建立和完善宏观审慎管理的制度框架,发挥跨周期的逆风向调节功能,引导货币信贷适度平稳增长,增强银行应对经济周期性波动的能力。
二是要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创新,强化银行主动管理资产负债的能力。根据资本的风险承受能力,合理调整资产结构,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以及资本占用少的业务和项目,转变盈利增长方式,通过集约化经营提高资本运用效率和竞争实力。
三是要继续完善商业银行内部的经济资本管理,健全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综合考虑风险、收益、资本占用的平衡关系,实现资本对资产的有效制约。
四是要加快资本市场发展,扩大直接融资比例,推动我国融资结构的调整,缓解银行体系的资本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