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理财视点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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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0年8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理财小知识

购买理财产品有费用

  一般来说,投资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需要一定的费用,比如申购费、托管费等,但是对于具体的收费问题,银监会并没有明文规定,多是各大银行根据自身成本自主定价。目前,银行理财产品费率包括:认购费或申购费、赎回费、产品年管理费、年托管费、超额收益业绩报酬,其中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费率为0.05%/年,理财资金投资收益超过1.95%与托管费率的部分,将全部作为中国农业银行的投资管理费。若理财资金投资收益率小于或等于1.95%与托管费率之和,投资管理费为0。

投资期限不等于实际理财天数

  一般来说,投资产品有固定的投资期限,但是因为节假日的影响,有些理财产品的实际理财天数可能会大于预定的投资期限。在这样的情况下,投资收益依然按照预设的投资期限计算。如,招商银行“金葵花”岁月流金系列的一款7天理财产品对于超期有这样的规定:由于节假日的影响,其子计划的实际理财天数将大于7天,但到期或提前终止预期年化收益率不随理财天数的增加而提高,同时实际理财天数的增加可能会影响投资者其他的投资安排。其他银行也都有类似的规定。

资金不能提前赎回

  目前市场上大多数理财产品是有固定期限的,在到期日之前,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权。当理财产品的收益提前达到预期时,一些保守型的投资者会选择提前终止投资行为。这时,银行对提前终止投资的行为设计一定的“惩罚”性条款,如收取提前赎回费、或者不对资金进行保本等。有的理财产品,客户拥有提前终止权,而有的只是银行单方面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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