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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8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
本报记者 亢 舒 冯其予

  ○ 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 重点打击共性的、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 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治理,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和谐稳定需要安全生产工作为其提供有力支持,需要安全生产状况为其提供可靠保障。如何看待当前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国务院最近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有哪些亮点?本报记者采访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

  记者:今年以来,我国发生了多起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了损失。上半年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如何?

  黄毅:上半年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6%和11%(其中工矿、商贸分别下降18.3%和9.9%)。大部分行业领域、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状况比较稳定。在事故总量同比继续下降的同时,上半年重特大事故有所反弹。发生了山西华晋焦煤公司王家岭矿“3·28”透水等6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深刻。1到6月份,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45起,死亡和下落不明764人,同比分别上升36.4%和53.4%。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记者:造成这些重特大事故的共同原因有哪些?

  黄毅:造成上半年重特大事故上升的原因,主要是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教行动进展不平衡,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现象在一些行业领域、一些地区和单位反弹回潮。上半年发生的45起重特大事故中,有15起为非法违法所导致,占33%。这一严重态势已经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我们必须采取得力措施有效应对、尽快解决。

  记者:7月19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这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之后的又一重要文件。《通知》有哪些新突破?

  黄毅:作为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性文件,《通知》在明确提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对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提出了全面系统的要求。《通知》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措施有以下十项:

  一是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事故查处实行层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查处由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

  二是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要求企业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其中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对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的,要严肃处理。

  三是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制推行制度。对安全生产起到重要支撑和促进作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规定推广应用到位的时限要求,其中煤矿“六大系统”要在3年之内完成。逾期未安装的,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

  四是安全生产长期投入制度。规定企业在制定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落实地方和企业对国家投入的配套资金,研究提高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并适当扩大范围,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等。

  五是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规定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分级评价结果,作为信用评级的重要考核依据;对发生重特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事故的,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是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制度。规定先期建设7个国家矿山救援队,配备性能先进、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明确进一步推进6个行业领域的国家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

  七是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八是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核准制度。规定加快制定修订各行业的生产、安全技术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要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要求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严把安全准入关。

  九是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制度。规定提高赔偿标准,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工亡补助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

  十是企业负责人职业资格否决制度。规定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

  记者:在落实《通知》方面,安监总局有何具体部署?

  黄毅:总的说来,我们将强化监管执法,推动责任落实。

  一是要履行职责,强化执法。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政府、企业、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履行,必须通过政府的有效监管,通过强制性执法才有可能实现。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将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通过强化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促使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当务之急是要把隐患治理各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建立起来,结合高温雨季安全防范,挂牌督办一批水患、燃烧爆炸等重大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立即督促企业落实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紧急情况停产撤人的决策权和指挥权,严防决策迟缓、撤人不及时造成伤亡事故或扩大事故损失;严格要求企业建立和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制度,特别是煤矿和非煤矿山,带班领导一定要和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有效保证安全生产。

  三是将加强制度建设,增强《通知》相关要求的操作性和可实施性。我们将围绕《通知》提出的新举措,就建立重大隐患治理省级安监部门挂牌督办和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各级安委会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推行高危企业安全生产全员风险抵押和安全生产责任险,促进安全技术装备产业发展,建立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等,研究制定相应的部门规章或实施办法。

  记者:对于今后一段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安监总局有何具体打算?

  黄毅:下半年,安监总局将始终紧紧咬住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这个最重要的目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势头。

  今年下半年,我们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扭转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反弹回潮的严重态势。8、9、10三个月,要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把技改整合矿井作为重中之重。

  我们将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治理,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一是继续深化煤矿瓦斯专项整治,严防瓦斯事故,严防整合技改和基建矿井发生事故,严防水灾、火灾和火药爆炸等事故。二是深入排查治理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深化尾矿库专项整治,严防垮坝溃坝事故。三是深刻吸取辽宁大连新港区输油管道火灾事故教训,严防燃烧爆炸和泄漏污染事故;深入治理烟花爆竹生产“三超一改”。四是督促指导工商贸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五是配合相关部门,继续深化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防建筑施工坍塌坠落、交通运输翻车沉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和踩踏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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