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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8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总要求
企业要落实高温作业职工各项劳动待遇
记者陈郁

  本报北京8月6日讯 记者陈郁报道:针对近来全国各地高温天气频发的情况,中华全国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督促企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同时落实高温作业职工各项劳动待遇。对于在高温场所因工作原因中暑并诊断为职业病的职工,要确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全总在发布的《关于继续做好高温天气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中要求,各级工会对大型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高温作业场所劳动保护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企业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高温时段作业;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督促企业落实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提供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积极督促落实高温作业职工各项劳动待遇,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高温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督促企业落实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提供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以及职工休息休假权利等相关待遇政策,对于孕期、哺乳期、年龄较大、体质较差以及患有高温禁忌症的职工要进行适当安排,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督促企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防止各类工伤事故和职业中毒的发生,对于在高温场所因工作原因引起中暑,并经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职工,工会组织要积极协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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