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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8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键词:农业保险
加快建立农业自然灾害保险基金

  2010年以来,严寒、干旱与洪灾频现。特别是入汛后,南方洪灾尚未结束,东北辽宁、吉林等省又遭遇特大暴雨,台风则开始袭击广东沿海。

  民政部统计,7月1日以来的南方洪涝灾害,仅仅10天内就造成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庆等9省市的农作物受灾面积946.5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133.9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89.3亿元。

  持续肆虐的自然灾害再次将农业巨灾保险的问题推上风口浪尖,成为保险业内外的热门话题。有关专家表示,国家一直在推进巨灾保险工作,但由于牵扯的部门相当广泛,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推出时间。毕竟,要真正形成中国的巨灾保险保障制度绝非易事。

  从目前全球平均水平来看,在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中,保险可能承担到30%,发达国家的这一比例可以高达60%以上,但我国这个比例却很低。以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为例,全国直接经济损失为1516.5亿元,但是保险赔付仅为6629.6万元,覆盖率仅为4%。

  资料显示,目前全球有12个国家成立了巨灾保险基金,由政府和保险公司合作来分担巨灾风险。

  为此,专家建议:

  农业巨灾保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建立健全扶持政策和配套措施,诸如税优政策、财政补贴等。政府的有效参与,能使巨灾风险防控机制运行更顺畅,包括灾后利益补偿、困难救助、恢复重建等。

  建立“巨灾保障制度”,除了财政资金,应该充分发挥慈善、民间捐助在灾后重建中的巨大力量。

  中央和地方政府可以考虑将风险分保转移到全球保险市场,以减少政府作为“兜底保险人”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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