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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7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款物跟踪审计结果公布
记者孙勇

  本报北京7月29日讯 记者孙勇报道:审计署今天发布公告称,青海省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款物跟踪审计任务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中央纪委、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青海玉树抗震救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将截至7月9日的救灾款物审计结果予以公告。截至7月9日,中央及青海省财政共安排抗震救灾资金73.0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抗震救灾资金56.87亿元,青海省财政安排抗震救灾资金16.15亿元。已用于抢险救灾、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公路等基础设施应急抢修、疫病防控等方面支出23.90亿元。尚结存49.12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和青海省能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及时启动灾害应急预案,认真核查灾情,积极筹集调拨救灾款物,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各地认真执行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出台的社会捐赠款物筹集和管理使用规定,捐赠资金汇缴较为及时。总的看,救灾资金拨付、使用和物资发放情况较好,在应急抢险和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次审计相关中央部门和单位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发现部分地方未按规定及时将捐款汇缴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华慈善总会,涉及金额1.62亿元。审计机关指出问题后,相关地方迅速整改,截至7月22日,已汇缴1.26亿元。目前,应缴未缴的地方正在抓紧汇缴剩余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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