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颁布的《武汉市湖泊整治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各城区政府、开发区以及东湖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各自管理区域内的湖泊整治工作,跨区湖泊按照岸线和水面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湖泊整治责任主体。”
根据《办法》,武汉市每个湖泊的日常维护管理将实行区、街、乡(镇、场)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沿湖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责任制,所有责任单位名单向社会公示。一旦出现湖泊权属单位或维护管理单位不配合或阻挠湖泊整治行为,均将受到行政处罚。
武汉市市长阮成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武汉市政府对各区政府“一把手”和各部门领导有硬性要求,不仅湖泊保护“关口”要前移,环湖开发的规划审批也一定要从严。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科学划定保护区范围,尽早完成固定岸线等基础工作。”阮成发向记者透露,“今年的重点工作就是对去年排查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认真整改,确保饮用水安全,使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
“这是自2002年以来,武汉市政府颁布的第3个有关湖泊保护的规章制度。”武汉市水务局局长姜铁兵表示,如此密集地出台护湖新规,全国罕见。“此举,彰显了武汉市保护湖泊的决心。”
6月30日下午,武汉水政监察支队队长杨卫国正跟队里的“战友”在巡湖。顶着烈日,走在泛光的湖边,队员们全身都是汗,一整天下来,胳膊上能掉下一层皮。
“武汉哪个湖有几个汊,我们都知道。”杨卫国说,这种功夫,都是跑出来的。监察队共有28名队员,个个都排了班,保证24小时有人看湖泊。
杨卫国的支队里那台吉普车,每天要跑近200公里,轮胎上总是裹满泥浆。更多的湖泊,埋入村庄、街巷,吉普车开不进去,他们就选择徒步。这些年,武汉水政监察支队量遍了大大小小的湖泊,制止了无数起填湖行为。
“保护湖泊是社会事业,但政府是责任主体。”杨卫国深有感触,“此次武汉出台的新法规将湖泊整治责任到人,证明治湖力度还在加大。”
刚出台的《武汉市湖泊整治管理办法》在指派“湖长”的同时,还根据每个湖泊的不同特点,遵循有利于湖泊自然修复、有利于良性生态系统的原则,采取“一湖一策、一湖一景”的方法,整治全市大小湖泊。
与此同时,武汉市将建立湖泊保护问责制,对不制订湖泊整治规划、不实施湖泊整治计划等不履行整治职责行为或者履行整治职责时乱作为的部门和企业,由水务局督促其改正,若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整改或者整改不符合要求,则由监察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工业污水、生活污水无序排入湖中,渔业养殖盛行————这些都是武汉不少湖泊背负着的污染压力,也是水质日益恶化的根本原因。”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武新木教授分析说。
针对这种现状,武汉市硬性规定:禁止有污染的建设项目在湖泊规划控制范围内选址,依法关闭、停办、并合、转产湖泊周边小煤矿、小炼油、小水泥、小玻璃、小火电等企业,组织搬迁湖泊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规模化牲畜养殖场,控制面源污染。
同时,武汉还对各大城区湖泊水域产业结构细节化:禁止向中心城区湖泊水域投药、投肥进行渔业养殖;远城区现有的养殖湖泊,本身水质恶化的,区政府必须立即治理,并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对水质尚好的湖泊,则制订一个5年期产业结构调整规划,逐步进行产业结构调整。
武汉在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建立起湖泊整治专项资金,并建立了稳定的专项资金增长机制,同时鼓励多渠道筹措资金投资湖泊整治,探索建立水资源保护与水环境治理投融资平台和投融资机制。
“今后,全市每年湖泊整治投入要高于财政支出的平均水平。”姜铁兵告诉记者,武汉所有远城区均要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并将湖泊水质监测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湖泊,逐月向社会公布所有湖泊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