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品牌经济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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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7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品牌成为经济发展的加速器
———访长春市市长崔杰
文/本报记者 李己平

  记者:商标战略已经日益成为各城市经济发展的助推器,请您谈一下对实施商标战略的理解?

  市长:长春作为一个老工业基地城市,已经摆脱了“东北现象”的困扰,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要实现新的更大飞跃,必须更加重视商标,大力发展品牌经济。只有这样,才能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走上以质量竞争取胜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商品战略的实施,直接关系未来城市竞争的成败,决定着我们这座城市的未来。

  记者:这些年长春发展品牌经济取得了哪些收获? 

  市长:目前长春已拥有注册商标17425件,是2006年的3倍;驰名商标数量从2005年的1件增至14件。驰名商标无形资产评估价值正在逐年攀升,“一汽”商标价值已从70亿元跃升至455亿元,增长了6.5倍;“红旗”、“解放”、“大成”、“皓月”等商标价值均实现了翻番;前不久刚获认的“天景”商标价值已迅速从5.6亿元增至10亿元。通过实施商标战略、发展品牌经济,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2007年以来,长春的GDP、财政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的增长速度,连续3年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的前列。

  记者:众所周知,实施商标战略的主体是企业,基础也在企业。请您介绍一下,长春在扶持企业争创名牌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办法。

  市长:几年来,为了鼓励和支持企业争创名牌,我们拿出了近2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企业商标奖励,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除省里奖励100万元外,长春市另奖100万元。我们运用公共财政杠杆,对驰名商标、著名品牌产品优先集中采购。我们还优先安排科技经费、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等各类专项资金,择优支持名牌产品的发展。同时,我们还积极引导企业,要有“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搏击商海、永无止境”的危机意识,不断强化品牌意识,灵活运用品牌延伸,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商标保护机制,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力度,严厉查处假冒伪劣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为实施商标战略保驾护航。

  记者:请您展望一下长春未来的商标战略、品牌经济发展方向。

  市长:长春因为有了“一汽”才成为“汽车城”,因为有了“长影”才成为“电影城”,因为有了世界雕塑公园才成为“雕塑城”,因为有了“净月潭”才成为“森林城”,等等。正是因为这些名牌,才使长春生机勃勃,闻名于世。我觉得一个城市的品牌无处不在,不仅仅是企业要争创名牌,各行各业都应该争创品牌。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工业制造业、服务产业等都要创品牌。像长春的东博会、农博会旅游等都有条件去创造品牌。总之,我们将努力把长春逐步打造成一座处处都是精品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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