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苏大鹏、通讯员董晓超报道:辽宁省凤城市公安局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各项工作,通过建立调度例会、督导检查、绩效考核等3项工作制度,出台《凤城市公安局服务经济建设若干规定100条》、《凤城市公安局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若干规定40条》,积极推行“马上办”、“上门办”、“专项办”、“预约办”的“四办”服务准则,开辟出一条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的“平安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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