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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7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大执法打假力度 保障农资产品质量
———访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司长严冯敏
本报记者 王志羚
  山东省质监系统春季农资执法打假启动仪式上,执法人员正在解答农民消费者的提问。 国家质检总局供图

  7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0年春季农资打假活动情况和活动中查获的典型案例。据悉,全国质检部门在春季农资打假中出动执法人员11.2万人次,以查办坑农害农违法案件为抓手,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共查办农资质量违法案件6301起,减少农业生产损失7565万元,在确保春季农资产品质量的同时,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12日,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司长严冯敏就春季农资打假话题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以2009年执法检查不合格企业、生产条件简陋、设备落后的小企业、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较多的企业为重点检查单位

○12365质量服务热线成为农民举报投诉农资质量问题的便捷渠道

○化肥质量违法案件居多,占查办农资案件的66%

  记者:全国质监部门2010年春季农资打假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严冯敏:2010年,全国质监部门以化肥、农药、农机及其零配件为重点产品,以2009年执法检查不合格企业、生产条件简陋、设备落后的小企业、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较多的企业为重点单位,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化肥、生产有效含量不足化肥、违反GB18382《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及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和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对农资区域性质量问题,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开展集中整治。

  记者:今年农资打假工作和以往相比有什么亮点?

  严冯敏:今年农资打假活动有两个突出特点。一个突出特点是建立健全了3个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了政府领导,各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一些地方,由政府牵头,质监、农业、工商、公安等部门紧密联系,建立了执法打假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年初,国家质检总局与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4月份,农业、工信、工商、质检等10部门联合发文,部署打击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违法行为。二是建立执法打假情况通报制度,健全打假联动机制。各地对执法打假中的重要情况,一方面及时向地方政府报告;另一方面向相关部门通报,强化部门联动;再一方面,对跨省案件向相关省发协查函,建立省际联动机制。三是建立了与行业协会联手开展“打击假冒,保护名优”的协作机制。执法司与中国化肥工业协会联合成立化肥打假保优协作网,发挥行业协会和名优产品生产企业的作用。

  另一个突出特点是农资打假与“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更加有机融合。各地在开展农资打假工作中,加快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的建设,扩大对农村的覆盖面,为广大农民提供举报投诉农资质量问题的便捷渠道,为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支持。

  记者:此次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如何?

  严冯敏:在今年的农资打假活动中,各地质监局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深入乡镇、村(居),贴近消费者,为农民朋友办实事、办好事,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活动,免费为农民抽样检测农资质量,现场受理举报投诉、现场为农民鉴别农资产品真假、现场解决疑难问题,引导优质农资生产企业送货下乡。共深入乡村29489个,抽取农资样品16388个。

  上半年,全国共有11个省质监局确定了35个农资产品重点区域组织开展区域整治,国家质检总局对重点地区的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各地质监局加强系统内信息沟通,取得相关质检机构的技术支持,加强对农资产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执法打假。突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地区,严厉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案件,大力开展农资区域整治工作。严厉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全国质监部门在春季农资打假中共检查农资生产企业11366家,其中检查化肥生产企业6093家,查处化肥质量违法案件4095起,查获假劣农资货值7596万元,其中查获假冒伪劣化肥货值5212万元,查获假冒伪劣农资大案要案64起,查获假冒伪劣化肥11035吨。

  记者:从今年农资打假的情况看,春季农资产品有哪些突出的质量问题?

  严冯敏:从今年农资打假情况看,化肥质量违法案件居多。查办的农资案件中化肥案件占66%。主要问题是有效含量不足和外包装标识混乱。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不断翻新造假手法。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接到群众反映,在市场上发现一种叫“长效氮肥”的化肥,实际上是氯化铵和碳酸氢铵的混合物或者氯化铵产品,农民购买使用后损失重大。国家质检总局迅速向各省质监部门发出警示通报,要求各地严密关注,依法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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