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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7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贷款新规为企业节省利息支出600万元
本报记者 刘 畅

  中国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陆续出台后,山西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贷款新规要求,积极落实有关规定,取得积极成果。今天介绍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某支行一户企业贷款案例,从一个侧面反映执行贷款新规取得的良好效果。

  案例介绍:2009年,A公司向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某支行申请贷款用于建设年产18万吨合成氨、30万吨尿素项目。该项目属于鼓励投资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总投资9.68亿元。2009年12月23日,双方签订贷款合同,金额5亿元,期限6年(含宽限期2.5年)。2009年12月至2010年5月,累计支付金额2.8亿元,其中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2.09亿元,借款人自主支付7100万元。

  案例分析:

  一、主要做法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出台后,该行结合辖内实际,建立相应制度,改进贷款流程,完善合同格式,确保了有关工作与辖区实际的对接。

  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由客户经理进行支付前审核,审核同意后交放款审核岗审核,放款审核岗审核后在委托支付通知单上签字确认,通知经办机构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对于不需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的支付款项,在采用贷款人自主支付方式时,明确要求贷款人提供贷款资金使用计划等资料,经放款审核岗审核同意后发放贷款。

  该机构在与客户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根据购销合同、厂房及车间区域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发放贷款。截至2010年5月,累计支付资金10次。其中,2009年12月支付贷款7000万元,2010年1—5月分9次支付贷款2.1亿元。通过分步骤按工程进度支付信贷资金,有效降低了贷款挪用风险,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了财务成本。

  一是监督借款人主要设备及物资采购,根据需要参与项目建设工程招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决算审查等工作,监督项目按计划实施。二是针对项目建设内容、实施进度、营运效益以及担保能力的变化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贷后检查。三是对固定资产贷款项目的收入现金流以及借款人的整体现金流进行动态监测。四是建立风险预警制度和重大风险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经营管理状况恶化、对银行及其他债权人出现拖欠或违约等行为,及时预警和报告,停止发放贷款和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或采取其他风险控制、化解措施。

  二、取得成效

  有关措施取得良好成效,实现了银行和企业的“双赢”。

  一是借款人树立了“贷款获批也不能随意用款”的理念,增强了信守合同观念,主动配合银行强化信贷管理。

  二是确保企业可以按实际使用资金支付贷款利息,降低了企业财务成本,根据测算,截至2010年4月末,该企业支付贷款利息开支为400万元,比传统一次支付的形式节省资金600万元。

  三是确保贷款用于约定的用途,有效降低贷款资金被挤占和被挪用等风险。

  四是从客户申请、银行受理、调查、审查、审议和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等实行全流程管理,银行信贷管理水平整体得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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