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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7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组部中宣部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联合转发实施意见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记者苏琳

  本报北京7月1日讯 记者苏琳报道: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近日联合转发了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指出,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在动力,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巩固党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

  意见提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要紧紧围绕中央的总体要求,按照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以“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企业实现科学发展”为主题,坚持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际出发,以切实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为根本,努力达到“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企业有发展、职工得实惠”的具体要求。

  意见强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要把握好工作重点,在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要精心设计载体,突出分类指导,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搞好教育培训,注重典型引路,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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