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作为一线监管部门,在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针对每次披露事项,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均从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合规性等4个方面进行动态评分。而证券交易所加强对涉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量及打击力度,将成为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秩序,捍卫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基石。
近期,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了对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9年度信息披露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显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整体有所提升。其中485家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合格率较上年有所提高,由上年96.51%提高到97.53%;中小企业板在考核范围由上年273家提高到327家的情况下,合格率依然达到98.17%,整体情况良好。
此次考核是年度结束后对上市公司2009年全年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的综合性考核,主要包括对上市公司全年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披露质量的考核。此外,为了确保信息披露考核结果能够综合反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水平,深交所还将考核期间上市公司被采取的监管措施和处分情况、上市公司与交易所的配合程度、公司治理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内幕知情人管理情况等因素纳入考核范围,综合反映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
最近3年深交所信息披露考核的通报情况显示,一批像招商地产、中兴通讯、泸州老窖、苏宁电器、七匹狼、粤水电等连续多年信息披露考核为优秀的上市公司,整体运作规范、信息披露工作质量较高,起到了良好的带头示范效应。但同时也存在个别因为违反信息披露规则及程序、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重大信息提前泄露等原因而被考核为不合格的上市公司,其中不乏出现因为会计处理不符合会计准则使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而被责令整改的公司;因为信息披露严重违规而被深交所公开谴责的公司;以及存在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等严重违规问题而被公开谴责的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深交所对于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正在充分研究监管对策,以及进一步完善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的相关规定。对于违反公平披露原则、泄露内幕信息、涉嫌内幕交易行为的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监管部门除了坚持一贯的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建议证监会等机构及时查处等监管措施外,还将积极敦促相关当事人建立、健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制度,完善上市公司对内幕信息的管理制度。此外,对于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较差的公司,深交所将对其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人员进行后续专题培训,连续考核不合格的建议公司更换董秘,督促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