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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6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陕西省保监局局长智鹏飞谈银保合作对现代农业的促进
在银保合作中加快金融产品创新

   下一步将把这种“农民+财政+保险+银行”模式逐步推广到养殖业、林业等,积极扩大支农惠农模式的效果

   要与当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规划相结合,积极寻找保险银行互利共赢的结合点,改进信贷工作流程

   在监管方面,要协调推动、规范监督,为银保产品创新铺好路 

  陕西是较早探索银保合作的省份之一,在保险业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方面,陕西积极探索建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保险制度,对农户遭受灾害损失而形成的不良贷款进行保险补偿,在分散信贷风险的同时,也推进了农村保险市场的发展。

  陕西省开展涉农保险和涉农信贷合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最早始于2006年,中国太平洋人寿陕西分公司与陕西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合作,在全省农村地区开办了‘安贷宝借贷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安贷宝”是一项针对农村小额贷款农户量身开发的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农贷户在贷款的同时购买保险,如果借款人发生意外偿还不了贷款时,由保险公司予以给付,代为偿还未偿还的贷款本息部分。第二个方面,2008年的时候开展了设施蔬菜“银保富”业务。这个产品只是一系列产品的其中之一。是指通过财政资金对参保农户给予保费补贴,保险公司对设施蔬菜提供保险服务,银行对参加保险并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农户优先予以信贷支持,形成政府财政资金引导,政府、银行、保险业共同合作,承担风险,支持设施蔬菜生产的新金融保险业支农惠农体制,简称设施蔬菜“银保富”。该项业务的流程可以简单的概括为“先保险———作抵押、贷款———出险后保险理赔———优先偿还贷款”。

  下一步我们将把这种模式逐步推广到养殖业、林业、其他设施农业等领域,积极扩大这种“农民+财政+保险+银行”支农惠农模式的效果。

  陕西保监局对于保险创新,特别是保险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农村金融创新方面高度重视。在银保合作中我们主要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协调推动,二是规范监督。

  在协调推动方面,一是积极引导各公司紧密围绕陕西地方经济发展战略和广大人民的保险需求,找准突破口,创新业务发展。二是利用监管部门的综合资源,积极协调好各保险公司和政府各部门,推动实施方案的调研、论证。三是加强银保合作项目的宣传推动。

  在规范监督方面,我们也认识到农村金融市场的脆弱性,以及涉农保险涉及千千万万农民切实利益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抓好规范监督工作。一是在公司产品报备的前期,从保护农户利益的角度出发,加强对产品保险责任和费率的审查,避免从源头上伤害农户利益。二是在业务推动中,严厉打击误导和强迫农户投保的不规范行为。三是在理赔方面,通过现场检查,提高和改善保险公司理赔服务水平,切实防范少赔、惜赔或者拖延不赔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四是在业务核算方面,要求公司对农业保险实行单独核算,严禁将不属于农业保险的费用摊至农险科目。五是建立创新项目保护期制度,对保险公司的涉农业务创新予以监管保护,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鼓励和支持行业创新。六是跟踪监控,提示风险。

  目前,银保合作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合作机制还不够紧密,试点项目的内在涉及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产品设计还不够精细,保险保障的责任范围还比较小、风险保障水平还比较低。如何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升保险保障水平值得思考。三是组织配合还有待协调。

  “安贷宝”、“银保富”已经为陕西银保合作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创出了一条新路径。下一步,要与当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规划相结合,围绕重点产业和民生工程,不断拓展项目领域。积极寻找保险银行互利共赢的结合点,合理确定费率,改进信贷工作流程。提高广大农户的保险意识,扩大合作领域和保险保障覆盖面。

  我们有信心,在陕西省银保合作的不断创新中,完善银保互动工作机制,为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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