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不断加大电石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力度,成立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措施。各地、县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地方政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政策,提高社会各方面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认识,引导有关企业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同时,围绕“十一五”工业发展目标,贵州省还1制定了电石行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
通过努力,到2009年底,贵州省“十一五”前四年累计淘汰各种落后产能总量2124.6万吨,占目标总量的90%。其中电石行业淘汰落后产能9.3万吨。初步预计,按照目前的进度,贵州省“十一五”淘汰落后产能总量目标可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