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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6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本报北京6月28日讯 记者孙勇报道:为规范和加强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财政部日前发布《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称,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支持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聚集区内中小企业技术进步、节能减排、协作配套,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

  特色产业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方式。同一年度,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种支持方式。特色产业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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