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由住建部等7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这意味着,长期以来游离在廉租房、两限房和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制度之外的中等偏下收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居住需求,将主要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的模式予以解决。
在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中,无论是廉租房还是经适房,都是面向低收入群体,“低收入”是享受政策保障的硬杠杠。但需要政府帮助解决住房问题的,远远不止低收入群体。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出,就是关注了长期以来徘徊在住房保障体系之外的群体,他们无力购买商品房,但又不够条件享受廉租房或经适房,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出台十分及时。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
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要最大限度惠及百姓,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其一,公共租赁住房没有产权,是政府出钱专为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相关部门一定要严格审查。
其二,《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单套公共租赁住房面积不得超60平方米。一定要使公共租赁住房从规划、建设、使用都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其三,公共租赁住房有“进入机制”,还应有“退出机制”。一旦租户通过自身的努力买到了经济适用房或者商品房,就应该主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给更多有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