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三农观察 上一版3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2010年6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果林茂盛农民增收
本报记者 刘 佳

  沿着朝阳市平整的乡村公路前行,路两边排列整齐的树木从车窗外掠过,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记者来到五间房镇大兰旗村,看到一大片速生杨在春风的吹拂下长势喜人,这是村民郭春雷承包的林地。

  早在2006年底郭春雷承包这片近300亩林地的时候,这片林地还是以荒滩为主。次年,吃了政策及科技服务“定心丸”的郭春雷便开始造林。“以前没想承包这么多林地,还是有点顾虑,后来有了林权证,林地四至很清楚,产权清晰,心里就踏实了。承包后,林业局的科技人员经常来看树木的生长情况,帮我们做些技术上的指导,树长得特别好,我就更踏实了。”郭春雷笑呵呵地说。

  问及对这片林地经营状况时,郭春雷说,这片林地雇6个工人,每人1万元工钱,加上水电等费用,每年投入15万元左右,“2011年开始就不用太多的投入了,只雇两个人看护就行。10年后这2万棵树的利润大概能增3倍,效益还是很可观的。”

  去年郭春雷把林地抵押贷款40万元,自己又筹集了60万元的资金,在离林地不远的地方买了100多亩果园。“我打算种苹果,从农科院引进的新品种,马上栽苗,5年后就有收益了。”郭春雷说。

  郭春雷平时在城里做机械加工方面的生意,再忙也会抽时间到林地转转。他指着林地边一座小亭子告诉记者,“林子里有很多鸟,我最高兴的事就是坐在这里听鸟叫,感觉可高兴了,把其他的烦心事都忘了。”

  “我经常想,这片林以后不伐树,把绿色留给儿子也算一笔宝贵的财富吧。”郭春雷看着林木感慨地说。

  告别郭春雷,记者顺路前行,来到大三家乡庙下村。远远的,山上大片的枣林就映入眼帘。庙下村于2006年开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共有1万多亩林地,其中2500亩种植大枣。“这片林地以前是荒山,栽的刺槐,没多少效益,通过荒山改造,2006年开始栽枣树当年就见效益,每亩地收入150元。村民的积极性一下子就调动起来了。”村支书北青国告诉记者。

  去年,北青国带领村民嫁接了10万株新品种“蜜王”,每亩收益达到2750元。“这个品种耐寒、抗旱,很适合我们这里,而且甜酸度好,又甜又脆,普通枣卖每斤1.5元,嫁接后的枣在本地每斤卖5元,到朝阳卖9元,到大连能卖12元呢!”北青国自豪地说,“如今大枣已经成为我们村的特色产业、主导产业了。”

  北青国高兴地向记者介绍,今年庙下村还将嫁接10万株枣树,这样该村的2500亩枣林就都能嫁接完,“如果按每斤卖5元算,25万株全部进入盛果期就能卖700万元,村里农民的收入将大幅提高。我现在正琢磨把枣恒温冷藏,使枣推迟半个月上市,价格还能提高一点。”

  “欢迎大家10月份再来庙下村,我请大家吃枣,那时候景色可美了!”北青国热情地向记者发出邀请。

  走在朝阳乡间,记者处处能感受到广大农民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热情和积极性。

  “分山到户后,农民对山林资源十分珍惜,保护意识很强,农民把山林看成是建在山上的‘绿色银行’,真正从过去的‘要我造林’变成‘我要造林’,山林产出率明显提高,森林资源明显增加。同时,随着产权的落实,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业优化集聚,广大农民由林改前的‘不敢投入’转变为‘舍得投入’,山林蕴藏的巨大潜力得以充分显现。”朝阳市林业局局长包海富满怀信心地说,“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广大农民将进一步享受到林改带来的实惠。”

3 上一篇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