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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6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绩效年薪与经营业绩考核挂钩
福建省规范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 
记者石伟

  本报讯 记者石伟报道:近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联合出台有关意见,对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作出明确规定:一是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主要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二是基本年薪根据企业经营难度和负责人承担的经营责任、风险和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确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倍为基数,并在基数的1.5倍之内调节。三是绩效年薪与企业负责人当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在基本年薪3倍以内确定;上年度企业经济效益没有实际增长,企业负责人不得核增当年基本年薪;当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不增长,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不得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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