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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6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岸商签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取得显著进展
记者艾芳

  本报北京6月12日讯 记者艾芳报道:国务院台办发言人范丽青12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应询时表示,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商谈取得显著进展,已进入收尾阶段。

  她在回答新华社记者的提问时说,目前双方在大部分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大陆方面主动为台湾的弱势产业和中小企业进入大陆市场提供了方便和优惠。

  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将于13日举行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第三次专家工作商谈。范丽青表示,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商谈已取得显著进展,在大部分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双方充分肯定已取得的成果。第三次工作商谈将就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和条文进行磋商,并就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早期收获计划以及后续的工作安排交换意见。

  早期收获是指双方认为在协议签署后,可以率先降税的部分产品和彼此开放的部分服务业的领域。范丽青透露,对台湾方面提出的早收项目,大陆方面采纳的比例相当高,有可能超过500项。

  对于协议的签署时间,范丽青表示,能否在6月底前完成签署,还需要商谈双方继续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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