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阴雨天里,记者一行乘车驶入位于东京湾旁、“彩虹大桥”边的东京都港区清扫工厂。这里看不见高耸的烟囱排出的烟雾,也没有丝毫的怪异气味,只有运送垃圾的卡车驶入驶出。给记者的第一印象是:整洁、清新、安静。
在垃圾处理方面,日本政府有不少法律规定,如《大气污染防治法》、《下水道法》、《水质污浊防治法》、《二恶英类对策特别措施法》、《恶臭防治法》以及有关废弃物处理及清扫的相关法律等,东京都政府也出台了《确保都民健康与安全环境的条例》等。依法行政是垃圾处理的基本准则,而实现垃圾的“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则是垃圾处理的宗旨,即3R(Reduce、Reuse、Recycle)。所谓“减量化”是指减少垃圾的产生量。据相关统计显示,以东京都23个特别区截至2008年10月1日的人口数计算,每人每天的垃圾产生量为954克。从1989年东京23个特别区的年垃圾量达到顶峰后,垃圾产量逐年减少。“再利用”是指不要轻易地丢弃物品。其口号是“用完了,也不要扔!”“只要花点工夫,就有许多东西可以重复使用,这要比做新东西更节省资源和能力”。虽然这只是一些口号,但既体现了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又表现了节能环保的现代意识。而日本比比皆是的“跳蚤市场”则是这种精神的客观写照。“再循环”指的是对资源类垃圾,如瓶罐、废纸张、塑料食品容器等进行再资源化和再商品化的处理,主要是由厂方的废品回收中心及民间企业负责。同时日本在这方面也制定了很多法律、法规,如《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家电再循环法》、《食品再循环法》、《汽车再循环法》、《容器包装再循环法》等。
记者了解到,从2004年4月1日起,“东京23个区清扫一部事务组合”(以下简称“组合”)正式成立,负责统一协调辖区内垃圾的回收和处理工作。该“组合”由东京23个特别区组成,是一个地方公共团体。“组合”的负责人叫“管理者”,由23个特别区的区长轮流担任,任期2年,另有2个“副管理者”,其中1人为“常务职员”,也是实际上负责“组合”日常事务的首长。“组合”的工作经费来自23个特别区交纳的“分担金”,各个区内进行的垃圾收集、搬运和资源回收由各区政府负责实施,垃圾的最终处理由东京都政府负责。目前,东京23个特别区共有垃圾处理厂24个,其中21个垃圾清扫工厂负责处理可燃垃圾;另有2家负责破碎和挑选不可燃垃圾的处理;还有1家负责破碎和处理大件垃圾的工厂。这些垃圾处理厂均在“组合”的统一管理下运行。
另据介绍,港区清扫工厂负责辖区内回收垃圾的处理工作。该厂占地面积约2.9万平方米,于1999年1月建成。正式工作人员只有30人,由23个特别区的区机关派出,属于国家公务员。港区清扫工厂主要是通过高温焚烧方式对垃圾进行处理,厂内装有300吨的焚烧炉3个,日处理能力为900吨,处理量在东京23个特别区的垃圾处理厂中居第二位。垃圾处理的程序看上去很简单,将运来的可燃垃圾称重后倒入深约30米的封闭式垃圾池内,用两个吊装的爪钩进行充分的搅拌,然后送入焚烧炉,用800摄氏度以上的高温焚烧24个小时以上,使垃圾的体积缩小为原来的二十分之一,之后再用1200摄氏度的高温焚烧,最终形成体积为四十分之一的熔渣。这些熔渣送到东京都政府指定的中央防波堤外侧的填埋处理场和新海面处理场。焚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用于发电,该厂的发电能力为22000kW。
当然,垃圾焚烧中产生的废气、废水等有害物质也需要处理。为确保万无一失,该厂装有防止二恶英再次形成的气体冷却塔,用于排除废气中的灰尘及去除二恶英类、氯化氢、太黄氧化物和水银的过滤式集尘器和排气洗调塔,可分解废气中所含氮氧化合物的触发式反应塔,以及引诱送风机、130米高的烟囱等,还有将垃圾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水排放到下水道的污水处理设备。因此,厂区内干净整洁,没有丝毫异味,烟囱中排出的也是不带任何有害气体的透明烟雾。
回收、处理垃圾自然需要一定的成本。因此,在日本丢弃大件垃圾是需要付费的。据介绍,2007年度,东京都23个特别区收集、搬运、处理每一吨垃圾所需费用为58486日元;收集、搬运、处理每1000升粪便所需费用为61994日元。港区清扫工厂的垃圾处理成本为每公斤56日元,因此送到该厂的垃圾,每公斤要交付14.5日元,即使加上该厂自行发电卖给电力公司的电费收入,也弥补不了成本。工厂的运行主要还是靠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因为这是一项造福子孙后代的公共事业。有鉴于此,在国民中普及垃圾处理知识,培养和增强国民环保意识,就显得十分重要。港区清扫工厂为此实行了对外免费开放政策,接待学校和团体组织来厂参观,个人也可经事先联系来厂参观。据悉,到该厂参观的人中也有不少外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