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后,实现国民生产总值超过目标大约65%,实际成绩为40.6万亿日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实际国民收入都实现了翻番,前者用了大约六年,后者用了大约七年。应该说日本政府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取得了巨大成功。
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政策思维,具体操作方式等成熟经验,至少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条:
一是把握政府干预与市场经济自由度之间的平衡点。从日本政府制定的倍增计划分析,日本政府对其经济干预程度深入细致,超出一般预想,不仅在公共计划部分列入详细实施方案,并且还是指令性任务,必须完成。而对民间部分以预测、展望形式制定计划目标,以政府公共行动推动、诱导、促进企业发展。日本行会、商会在其中扮演极其重要角色,即政府依法行政,政府行动仅仅接触行会、商会,原则上不触及具体企业,政府通过行会、商会指导、推动、促进企业发展,完成计划。
二是能否提高国民收入水平关键在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国际社会比较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国际竞争力更加注重劳动生产率、资本利润率等效率指标。日本政府制定倍增计划没有盲目偏听偏信任何具体政府部门意见,而是广泛比较吸收学者意见,从经济学基本原理出发,科学制定倍增计划,在提高劳动生产率一倍以上的情况下实现收入倍增。这等于迫使企业逐步放弃粗放式经营,转变增长方式,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力度自主研发,千方百计提高劳动生产率。
三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关键之一在于彻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在日本普遍接受知识产权不仅仅是一种资本利益,而且还是一个国家、一个企业的核心利益,需要举国上下一致维护保护知识产权权益,司法和执法部门也以严格、彻底的司法、执法行动,查处一切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此举让日本企业得以放开手脚,有组织地投资引进技术进行再研发,自主研发创新,从而保证了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对技术的需求,在实现员工收入持续提高的同时,企业国际竞争力也更上一层楼。
四是增加收入与扩大有效需求的关系。按照经济学常识,增加大众收入带动有效需求增加的效果最显著。日本政府设计倍增计划涉及如何扩大收入时的考虑因素:一是在增加收入过程中缩小收入差距;二是更多增加中低收入阶层收入;三是培育工薪阶层、中产阶级,不仅对扩大有效需求的效果显著,而且有利于社会稳定。在城市、企业方面缩小收入差距是通过产业结构高度化,淘汰落后产能;大企业重组、兼并;改造、提携中小企业等方式加以实现。而缩小农民与城市收入差距则要困难得多。农林水产行业的特点是提高劳动生产率慢于第二、第三产业。提高第一产业收入只有通过再分配机制,这其中有两条途径:一是定期不断提高农林水产品收购价格;二是财政投入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农林水产技术研究,有组织地收购农产品,补贴农民购买农机等。
(作者单位:商务部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