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专业社会工作者已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减灾救灾、扶危帮困、社区建设、社区矫治、特殊人群服务等领域广泛开展了“助人自助”的专业服务,在社会建设与管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社会工作人才作为解决社会问题的“医师”和社会建设“工程师”的形象正逐步树立并日益深入人心。
在我国,社会工作起步较晚。为探索适合国情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经验,在2003年民政部试点基础上,2007年以来,全国170多个地区和260家单位开展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试点领域覆盖民政、医疗、司法、教育、青少年事务等领域。通过试点,产生了上海浦东新区和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等第一批共计22个试点示范地区和单位,并探索总结了政府与社会组织结合、以社会组织运作为主、以政府运作为主三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特色经验。这三种特色经验适合不同地区自然人文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具有很强代表性,为全面推进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
为了夯实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基础,2003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纷纷出台相关政策。2007年以来,中组部牵头,原人事部、教育部、民政部等14部门参加,共同开展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问题研究”,在摸清家底、预测未来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初步意见。2009年以来,《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十一五”和2020年中长期规划》、《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继印发。此后,北京、上海、深圳等多数试点地区出台了发展社会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及配套文件,宁波海曙区出台了“1+6”文件,江西省万载县出台了“1+10”文件,北京、广东东莞、厦门湖里、包头青山、长沙天心、南昌青云谱等地也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性文件与配套政策。目前,自上至下、纵横贯连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制度体系框架初步建立。
人才培养是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2006年中央出台的《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大力开展社会工作培训。2007年以来,中组部、民政部举办了6期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社会工作专题培训班,培训县处级和地市级党政领导干部240多人,提高了党政领导干部对社会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能力。民政部将社会工作培训纳入《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通过短期办班、以会代训、专题讲座、考察交流、派人攻读专业学位等方式开展了大规模、多层次、多形式、宽领域、广范围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5年来共培训12万人次。同时,国家大力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目前全国已有240多所高校开设社会工作本科专业,每年毕业学生1万多人。
社会工作的价值在于助人。随着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发展,社会工作服务全面铺开,服务范围已从城市扩展到农村,服务领域已从贫困救助、扶老助残等传统领域延伸至社区矫治等新领域,服务对象也从传统的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延伸扩展到流动人口、受灾群众和有特殊需要的妇女等群体。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1000多名专业社会工作者同医生、心理工作者一道出现在四川、陕西和甘肃抗震救灾第一线,帮助灾区干部群众协调物质资源、抚慰心理情绪、重建社会关系、发展生计项目、开展社区重建,发挥了社会工作构建社会和谐的专业功能,得到了灾区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