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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5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外商投资止跌回升结构优化
工商总局出台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二十六条意见
记者敖蓉

  本报北京5月13日讯 记者敖蓉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今年一季度,全国新登记注册外商投资法人企业4811户,投资总额386.70亿美元,注册资本243.68亿美元,实收注册资本51.54亿美元,与2009年一季度相比,分别增长了20%、44.9%、45.08%、43.6%,外商投资呈现止跌回升的良好局面。截至今年3月底,我国实有外商投资法人企业近44万户。

  据悉,截至2009年底,外商投资企业在第三产业实有22.59万户,同比增长3.28%;在第二产业实有20.12万户,同比下降3.65%,利用外资结构进一步优化;西部10省份实有外商投资企业3.2万户、同比增长9.93%,中部9省份实有5.29万户、同比增长4.7%,东部12省份实有34.93万户、同比下降1.68%,基本实现了外商投资企业区域分布与我国区域发展战略的统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更好地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积极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这份文件一共包括26条意见,分别从进一步鼓励外商增加投资、积极促进利用外资结构优化、着力提高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快完善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等5个方面,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值得关注的是,为鼓励外商增加投资总量,扩大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这份文件在企业名称核准、企业集团组建、营业性分支机构设立、债权出资、依法延长出资期限、支持东部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等方面都拿出了更加有力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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