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市森林建设现已初见成效。2000年,湖北省城市人均绿地面积只有5.6平方米,森林覆盖率25.8%,城市绿地率23%。通过10年的努力,2010年全省已建成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18个,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81个,国家和省级湿地公园12个,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38.4%,城市绿地率达到29.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5平方米。截至2009年,湖北省林业生态效益4718亿元,相当于全省GDP的37.02%,人均可享受林业福利7736元。
从湖北省的情况看,当前要抓三项工作:一是林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了武汉城市森林高点起步和快速创建。二是武汉创建模式的示范带动,促进了湖北城市森林建设全面推进、快速发展;三是湖北省各地城市森林建设的深入推进,必将促进湖北的绿色崛起、绿色繁荣。
在发展城市森林中,首先需要转变林业发展方式。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广大人民群众对绿色的需求日益强烈,把森林建在身边,把绿色留在身边,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享受林业改革成果、生态建设成果的迫切需要,成为我们建设城市森林的历史起点和内在动力。为此,迫切需要从根本上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坚持“生态建设要从山上走下来,林业产业要从林中(林区)走出来,林业改革发展要让老百姓富起来”的发展理念。
武汉发展城市森林,为全省林业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了成功范例,武汉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水乡林城,生态武汉”。从生态建设,从林业工作的专业性和技术性的角度来看,武汉市发展城市森林,有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从注重视觉效果为主转向视觉与生态功能兼顾转变。注重乡土树种的使用、注重自然山水的保持、注重节能低耗的维护、注重亲近自然的处理。
二是从注重绿化面积增加向提高土地空间利用率转变。提倡乔木为主,充分利用空间;提倡速生树种,快速占领空间;提倡填充林地,合理布局空间;提高攀缘绿化,绿化高层空间。
三是从内部绿化美化向城乡绿化一体化转变。加强城市组团之间绿化建设;加强路网、水网、林网建设;加强城市森林生态廊道建设;加强城乡结合绿色家园建设。
目前,全省正在按照“保护原生态、建设宽林带、注重多色彩,乔灌木、花果树、针阔叶相结合,一年四季造林”的理念,打造1139公里的环“一江两山”交通沿线节点城市绿色长廊。依托城市及近郊的湿地和森林公园,建设生态文明基地,组织开展生态公益活动,普及城市森林知识。我们将加大城市森林建设力度,加快生态湖北建设,促进湖北的绿色崛起和绿色繁荣。力争到2020年,全省17个市州全部达到国家城市森林建设标准,所有县级市均达到省级绿化模范城市标准,城市绿地率35%,森林覆盖率45%,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