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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5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淘汰落后产能全面展开

  本报讯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副司长郑立新表示,日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方案已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并将在4月底前分解落实今年目标任务。

  据郑立新介绍,《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是国务院第一次全面系统布置淘汰落后政策工作,最大的特点就是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配合机制,要求各个地方、各个部门共同努力,发挥各项政策措施的综合效应,建立淘汰落后产能退出的政策体系。

  郑立新表示,当前要以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为重点,切实完成国务院提出的目标任务。各地区可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他同时表示,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努力营造促进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要坚持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和技术标准的门槛作用;要分解落实目标责任,明确各地方各部门责任;要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政策约束和政策激励,统筹淘汰落后产能与产业升级、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据介绍,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从六个方面展开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包括组织开展宣传工作;分解落实2010年分地区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进一步落实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如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强投资项目审核管理、防止新增落后产能、加强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研究建立部门联系协调机制;召开全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对各地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据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经结合节能检查考核,对2009年各省区市淘汰落后产能完成任务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将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办法,同时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金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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