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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5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文化系统已有122家国有院团实现和正在进行转企改制,改革进展状况比较好的省市包括江苏、上海、辽宁、河南、陕西、山西、山东、安徽等———
满园春色,文化系统改制再提速
本报记者 乔申颖
  图为东方歌舞团演出剧照。2009年11月,东方歌舞团转制成为中国东方歌舞演艺集团有限公司。资料图片

  ————基本完成已确定的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试点工作;

  ———加快完成文化部系统四家集团公司转企改制后续工作;

  ———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重点任务。

  以上是按照全国文化体制改革时间表,今年文化系统必须完成的重点任务。用时间紧、任务重来形容今年文化系统体制改革的三项重点任务一点也不为过。

  据文化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122家转制院团中,还有相当多的院团正在深入推进转制后续工作。改革进展状况比较好的省市包括江苏、上海、辽宁、河南、陕西、山西、山东、安徽等,但仍有个别地方尚未确定转制试点院团。同时,已经转制的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等还有一些后续工作有待完成。而全国也还有部分试点地区尚未下发全省性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

  另一方面,各地发展文化产业的热情持续高涨。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有利于拉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有利于扩大就业和创业渐成共识,发展文化产业成为地方调整经济结构的突破口。加快文化体制改革,为文化产业提供活力和保障的要求也显得更加迫切。

  值得庆幸的是,经过几年的摸索,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已经积累起一些经验。一批文化企业转制后经受住了市场的考验,成长态势良好,起到了示范作用。不断优化的政策环境和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后续措施也使后来者信心大增。尤其是刚刚过去的2009年,文化体制改革取得了决定性进展,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有目共睹的贡献,也为下一步工作的推进提供了重要参照。

打造骨干文化企业

  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步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打造国有骨干文化企业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多种所有制共存、充满活力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的必由之路。

  去年文化系统转企改制工作有两个标志性事件:

  一是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试点全面启动。全年共有69家转企改制,超过了过去六年的总和。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文化系统已有122家国有院团实现和正在进行转企改制。

  二是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实现重大突破。中国东方歌舞团、中国文化报社、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和中国演出管理中心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举打造三家中央级国有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在此过程中,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创新探索,一些重大问题寻找到了突破性解决方案,并逐渐建立起一套规范的操作体系。一步到位地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不留尾巴不再只是希望,而成了通过努力完全可以实现的目标。

  “去年7月,按照辽宁省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我市被确定为辽宁中部城市群文化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市。我们把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工作作为全市文化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按照‘可核查,不可逆’的要求,坚持一步到位、一次性解决根本问题的原则,‘不留壳、不借壳、不造新壳’,在全市上下的通力配合下,从制定方案、组织动员、人员分流、社保结转,到工商、税务登记,全面按照规范程序进行,顺利完成了市级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工作任务。”辽宁省营口市副市长车竞表示,回头来看,最重要的经验有两条: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为改革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抓住重点,攻克难点,为改革提供有效的政策保障。

  据介绍,转制成功的文化企业相较于转制前,大都取得了长足发展,为当地文化产业的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也成为文化产业未来发展的中坚力量。

建设健康文化市场

  要发展文化产业,离不开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去年9月,文化部会同相关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意见》,10月召开了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经验交流会,有力推动了相关工作加快进行。

  截至2010年第一季度,北京、上海、重庆、浙江、广东、海南、山西等7省市基本完成综合执法改革工作;11个副省级城市和142个地级市(包括直辖市下设的区)建立了综合执法机构,9个副省级城市和132个地级市实现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三局合并,执法效率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

  河南省文化厅厅长杨丽萍在谈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经验体会时说:“改革只是管理的第一步。但走出这一步,对于管好文化市场,繁荣文化市场,意义十分巨大。创新管理体制是实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关键。河南通过合并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单位原有的三支执法队伍,既稳定了原有的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又通过整合实现了执法力量的加强,从体制上保证了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要求。”

构建良好发展环境

  文化产业要想做大做强,政策环境和配套服务是关键。近年来,文化部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细化措施,在构建文化企业良好发展环境方面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2009年《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发布后,文化部及时制定了《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推动制定出台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已有首批100家动漫企业经认定享受到财税优惠政策,第二批动漫企业认定工作也已经启动。2009年3月以来,文化部先后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目前,已有23个申贷项目基本落实,涉及金额60多亿元。前不久,文化部等九部门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为借助金融资本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与此同时,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创新稳步推进,博物馆、公共美术馆、公共图书馆等免费开放成效显著,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新的进展,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方式不断创新。

  2009年,文化部牵头建立了“对外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积极搭建促进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走出去”的平台,会同相关部委联合发布了《2009—201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2009—201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奖励了211家文化出口企业和225个重点项目。我国文化企业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中,积极进军国际市场,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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