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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5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发挥外资在调整产业结构中的积极作用
——二论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本报评论员

  最近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要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我们要切实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根据经济发展需要,结合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更好地发挥外资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积极吸引外商投资,不断优化外资结构,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持续提高。尤其是近年来,更多的外商投资企业开始把投资的着力点放到了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的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据了解,目前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各类研发中心已超过1200家,主要集中在电子通讯、生物医药、交通化工、软件设计等高科技行业。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无论是顺应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世界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增强我国经济抗风险的能力,还是巩固当前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势头、解决经济运行中深层次的矛盾,都迫切要求我们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因此,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就必须把利用外资同提升国内产业结构、技术水平结合起来,在引资的同时把技术、管理和市场引进来,更好地发挥外资在调整产业结构中的积极作用。

  我们要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迫切需要,继续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高端制造、高新技术产业、新能源、节能环保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参与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鼓励外资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增强配套能力,延伸产业链;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利润核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吸引外资能力较强的地区和开发区,更要注重提高生产制造层次,并积极向研究开发、现代流通等领域拓展,充分发挥集聚和带动效应。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统一认识,加强投资促进,针对重点国家和地区、重点行业加大引资推介力度,广泛宣传我国利用外资政策;坚持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方针,坚持以我为主、择优选资,促进“引资”和“引智”相结合,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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